一、复试指导思想及原则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前提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生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展开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3)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存在特殊性情况和防疫特殊地区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录取要求的方案和办法,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院招生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复试小组由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各方向教授/副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如下:
组 长:薛艳敏
副组长:王 诚 、王旭鹏
成 员:张 辉、王 慧、吉晓民、各方向副高职以上代表1名(复试当天随机抽取,学硕、专硕各抽取1次。)
纪检组:闫 雯、薛 梅
秘 书:田 旗、王 鹏
网络组:惠 丹、王 琪、张一天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认真向考生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要求及原则
3.1复试分数线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设计学 |
38 |
38 |
57 |
57 |
347 |
机械 |
37 |
37 |
56 |
56 |
264 |
3.2复试方式
全程采用在线腾讯会议复试(钉钉会议备选),每名考生23-25分钟。
3.3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英语口语能力考核:3-5分钟自我介绍;
(2)专业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选3道专业课试题进行回答,回答结束后复试小组不再提问,只根据回答结果进行评分,全程10分钟。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考生结合PPT对自己本科期间学习成果进行展示及阐述(如作品集);展示结束后,复试小组进行针对性提问,全程10分钟。
(4)复试时间
Ø 一志愿考生
设计学:5月16日-17日(8:30-18:00)
机 械:5月16日-17日(8:30-18:00)
Ø 调剂考生
机 械(非全日制):5月23日(8:30开始)
(5)复试流程:
复试前:考生根据线上复试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认真阅读《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Ø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Ø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Ø 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Ø 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历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Ø 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Ø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Ø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效验的考生,体检“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Ø 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
复试中:
Ø 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及学院要求的审查材料,配合学院报考资格在线审查,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腾讯会议1)。
Ø 复试工作人员向等候区考生宣读《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Ø 复试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抽号确定复试顺序。
Ø 考生按顺序进入复试区(腾讯会议2),宣读《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Ø 考生按照各学院要求进行随机抽题与答题。如听不到复试教师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复试后:
Ø 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Ø 考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立即将评分表交给工作人员。
3.4评分及量化原则
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权重(30%),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教师、管理人员职责及纪律要求
(1)复试开始前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工作人员要根据面试分组到达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准备工作,熟悉复试流程和评分标准、评分表等有关材料。
(2)复试小组应正确理解和掌握复试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地评分。评分时不得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受外部因素干扰。复试小组成员、工作成员与考生之间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复试小组成员在测评中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所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复试。
(4)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无故离开复试考场,不得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复试无关的活动。
(5)复试小组成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材料使用结束后由复试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收回。
(6)评分表的填写必须符合规定,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7)考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将评分表交给工作人员。
(8)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工作人员不得接待考生或与考生相关人员的来访,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廉政要求及工作纪律。
五、其他事项
(1)若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联系。
(2)考试过程中如遇设备、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3)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4)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近日有一些社会教育服务机构,以考研复试调剂服务为名,冒充与各研究生招生高校有合作关系,进行电话推销类似的复试辅导服务,诱惑考生,骗取钱财。西安理工大学郑重声明,我校未曾与任何社会教育辅导机构、个人有所谓合作关系。请广大考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或将有关线索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学院联系电话:029-82066426
地址: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曲江校区逸夫科技楼)
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