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西安理工大学劳务酬金管理与发放(试行)》(西安理工财务【2018】10号)第七条第三款的要求,现将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评审费公示如下:
序号
工作证号
姓名
税前金额
备注
1
102196
刘书庆
200
2
901565
何钦象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206642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