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西安理工大学劳务酬金管理与发放(试行)》(西安理工财务【2018】10号)第七条第三款的要求,现将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讲座劳务酬金公示如下:
序号
工作证号
姓名
税前金额
1
204019
马晓峰
200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206642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