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法(修订)》(西安理工人事〔2018〕24号)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学院考察、学校审批通过,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校职工,现公示如下:
拟聘用 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
最终学历学位 |
管理方式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教师 |
唐欣尧 |
女 |
1995.09 |
西安理工大学 机械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预聘制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反映;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联系电话:029-8206642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