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法(修订)》(西安理工人事〔2018〕24号)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学院考察、学校审批通过,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校职工,现公示如下:
拟聘用 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
最终学历学位 |
管理方式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教师 |
董海鹏 |
男 |
1987.04 |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史 |
博士研究生 |
事业编制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反映;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联系电话:029-8206642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