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法(修订)》(西安理工人事〔2018〕24号)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学院考察、学校审批通过,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校职工,现公示如下:
 
  
   拟聘用 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 
   最终学历学位  | 
   管理方式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教师  | 
   董海鹏  | 
   男  | 
   1987.04  |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史  | 
   博士研究生  | 
   事业编制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反映;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联系电话:029-8206642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