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 作的通知》及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相关文件要求, 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 则》(西安理工党发〔2018〕48 号)、《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6〕15 号),围绕突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和任职能力,科学统筹和合理配置招生资源,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体现学院、学科自主管理的原则,引导学院科学的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的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评聘分离制度。凡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均需要对其招生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列入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年度审核基本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能切实履行《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导师职责;能以身作则,恪守学术道德和 学术规范,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情操教育引导学生;能遵循 研究生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将理想信念、科学精神、诚信意识 和团队精神等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二)硕士指导教师招生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外聘导师须到校学位办备案认定资格)
2.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要保证在退休前能够至少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指导 教师应于退休前两年停止招生。招生年龄核算以研究生学籍起算 时间(9 月 1 日)为依据,即在招生年度 8 月 31 日(含)前年满 58 周岁(或女性副教授年满 53 周岁)的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 师,原则上应停止招收硕士生。
例:若某导师在 2020年8月31日(含)前满58周岁(或年满53周岁女性副教授),则其不能招收2020级硕士研究生。
3.科研条件及业绩要求:
1)主持(在研/新增)纵向课题要求:a.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纵向课题(以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认定为准);b.参与国家级课题项目前5名或省部级课题项目前3名。
2)主持(在研/新增)横向课题: 1万元/年/生。
3)完成论文(作品)、专著/教材、获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教师个展/重要艺术展览。成果积分不少于50分/年均,且论文/专利署名均指导师为第1作者,或学生第1且导师第2;其它各项参照学校科研成果认定标准。。
说明:第1)项和第2)项满足其一即可,第3)项必须满足。